躁狂癥患者一直復發,一直犯病就需要進行系統規范的全病程治療。在臨床中,對于復發次數超過三次以上的,臨床建議維持第一劑量治療可以有效控制。
躁狂癥屬于情感障礙,常見的精神疾病,其復發率比較高,治愈率也比較高,在臨床上全病程治療是對預防躁狂復發非常重要的原則。例如說急性期治療不少于三個月,鞏固期治療,繼續維持治療6到9個月,而維持期治療可以長達1到2年。
而維持治療以后,通過評定可以減藥以后,疾病仍然復發的就需要維持第一劑量的治療,例如說躁狂癥長期反復復發可以維持一定劑量的碳酸鋰或者是抗精神病性藥物,以保證患者不復發,同時注意監測不良反應,處理不良反應。在第一劑量維持期間,持續進行自我調整,可以控制疾病復發率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