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哺乳期的婦女在哺乳期間出現膽囊炎的癥狀來說,那么可以適量的應用一些頭孢類抗生素進行進一步的消炎治療,一般以頭孢曲松類為主,那么對于患者哺乳一般影響不大。
另外,對于部分膽囊炎癥較重的患者來說,還需要適量的應用一些替硝唑、甲硝唑等藥物積極予以對癥治療,那么在治療期間,患者可以考慮適當的暫停哺乳,并且在靜脈輸注液體治療4-5天左右,待患者癥狀好轉之后停藥3天以上,再考慮進一步的哺乳,那么這樣對于孩子的影響一般較小。另外對于部分合并有膽囊結石的患者來說,如果患者膽囊炎癥經消炎治療效果不好,或者膽囊結石進一步引起患者膽絞痛加重,那么就要進一步考慮行外科手術治療,手術治療的方式以腹腔鏡膽囊切除手術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