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癥的診斷,臨床中的強迫癥以第一、強迫思維,第二、強迫行為,第三、強迫思維或強迫行為,兩者同時具有。同嚴重程度標準上來講,患者因為強迫癥的癥狀,使生活工作、家庭和社會功能受到嚴重影響,第四、就是患者認為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不必要、不合理,但是無法擺脫,由此而造成痛苦體驗。同時強迫癥癥狀至少持續一個月以上。排除了其他的軀體疾病以外,可以診斷為強迫癥。
強迫癥在臨床當中,以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為主。藥物治療主要選擇是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如氟伏沙明、舍曲林、艾司西酞普蘭等藥物足量足療程系統治療。心理治療,往往需要規范的進行認知行為療法和森田療法的治療為主,在治療過程當中要遵醫生和心理治療師的醫囑進行系統規范的治療。往往在治療過程中,癥狀康復以后,仍然維持一定劑量直到癥狀消失,達到有效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