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二氫埃托啡的主要禁忌就是對這個藥物的成分有過敏反應的患者,以及有腦外傷,神志不清或者是肺功能不全的患者,嬰幼兒,未成熟的新生兒,以及肝功能、腎功能不全的患者,都是禁止使用的。而且非劇烈的疼痛病例,比如牙痛、頭痛、風濕痛、痔瘡痛或者是有局部組織小創傷痛,都不建議使用這個藥物。
這個藥物是國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藥品,需要嚴格的遵守使用條例。這個藥物僅限用于創傷、手術后,以及診斷明確的各種劇烈的疼痛的止痛,包括對嗎啡或者是哌替啶這些藥物無效的患者的使用。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藥品使用請結合自身情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