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停是指胚胎或胎兒已死亡滯留宮腔內未能及時自然排出者,處理應謹慎,因為晚期胎停時間過長,可能發生凝血功能障礙,造成嚴重出血。處理前應檢查血常規,血小板計數及凝血功能,并做好輸血準備。若凝血功能正常,可先口服3-5天雌激素類藥物,提高子宮肌對縮宮素的敏感性。
子宮小于12孕周者,可行刮宮術,術中肌肉注射縮宮素,手術應特別小心,避免子宮穿孔,一次不能刮凈,3-7天后再次刮宮。子宮大于等于12孕周者,使用米非司酮加米索前列醇或者靜脈滴注縮宮素,促使胎兒,胎盤排出。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藥品使用請結合自身情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