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孕反應一般指妊娠6周開始出現,8-10周達到高峰,12周大部分可以自行消失。
90%的患者在妊娠22周可以緩解,但有一部分患者持續整個孕期,在晨起出現惡心,嘔吐,但孕晚期只是表現輕微,一般不影響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定期產檢就可以了。
早孕反應一般屬于生理現象,不用過于緊張和擔心,不影響胎兒的生長和發育,但早孕反應有時表現為比較嚴重,頻繁的惡心,嘔吐而不能進食,這種情況下就需要補液治療,維持電解質的平衡,必要的時候給予止吐藥,糾正惡心,嘔吐的癥狀。
如果早孕反應比較嚴重,出現譫妄,昏迷,不能進食的情況,有時還有必要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