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據肺癌患者的具體病情,來考慮靶向藥物治療的用藥時間長短。例如有些患者經過規范的手術切除以后,而病理提示患者屬于相關基因突變(+)的患者,需要進行術后的輔助用藥,可以考慮應用兩年來維持治療,從而達到更好的治療效果。
而對于一些晚期的肺癌患者,同時適合應用靶向藥物治療,用藥的時長就要結合患者的具體病情來考慮。如果患者病情一直得到很好的控制,建議患者要持續用藥,而如果在用藥過程中出現明顯的腫瘤進展等情況,主要考慮進一步換用其他的靶向藥物或者其他的治療方法,來進一步的控制患者的病情,而沒有具體的用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