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的治療主要是以口服抗結核藥物治療,抗結核藥物的治療原則是以早期、聯合、適量、規律、全程的抗結核治療。肺結核的治療期間一定要規范的、全程的口服抗癆藥物,但不是一直吃藥維持。
患者多需要根據其肺結核的具體情況再制定療程,例如初治非耐藥的肺結核患者,其口服抗結核藥物時間通常在六到九個月時間。對于復治的肺結核其療程可以適當延長,通常需要一年以上時間。部分耐藥的肺結核其口服抗結核藥物時間通常在一年半到兩年左右,甚至是更長時間。
肺結核患者不是一直要吃結核藥物的,通常根據其病情再確定抗結核藥物的服用療程。只有通過有效的、足療程的抗結核治療大部分肺結核是可以治愈的。患者一定要堅持按醫囑用藥,不要自行間斷用藥或停藥,避免其產生耐藥肺結核或者是結核菌在體內播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