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大多數高血壓患者而言,應根據患者病情在四周內和十二周內將血壓逐漸降至目標水平,在改善生活方式的基礎上血壓仍超過140/90mmHg,應給予藥物治療,由于個體差異大,用藥不存在絕對的最好、最快、最有效,除常用非處方藥外,應在醫生指導下充分結合個人情況選擇最合適的藥物。
高血壓藥物治療的基本原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起始治療應選擇較小的有效劑量,根據需要逐漸加至足量,常用的五大類降壓藥均可作為初始治療用藥;優先使用長效降壓藥物,力求有效控制24小時血壓;單藥治療不達標的患者應進行聯合藥物治療,可選擇自由聯合或給予單片復方制劑;根據患者個體情況選擇合適病情的降壓藥物;降壓藥需終身服用,應考慮成本效益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