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衰竭的治療主要是在保證氣道通暢的前提下,盡快改善和糾正低氧血癥,二氧化碳潴留和代謝功能紊亂,并注意保護臟器功能,同時治療引起呼吸衰竭的原發疾病。
在臨床中,對于呼吸衰竭,其治療主要應分為以下類型:
一、高碳酸血癥,高碳酸血癥主要是由于肺泡通氣不足,治療需恢復正常的肺泡通氣,直至基礎疾病的病理生理紊亂得以糾正。
二,低氧血癥,在臨床中對于低氧血癥應注意,予以氧療,如一些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時,需要機械通氣或俯臥位通氣等。對于呼吸衰竭,在治療同時應注意可以采取一些藥物對癥處理,如應用一些支氣管擴張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