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骨折的患者,按照骨折愈合的時間,一般四周左右骨折斷端會有骨痂生長,6-8周骨折斷端骨痂相對成熟,骨折斷端就相對穩定,這時候就可以逐漸的行肢體輕負重活動。所以在病人出現外傷骨折以后,一定要限制骨折肢體部位受力活動4-6周的時間,以給骨折恢復創造條件。
如果說過早的活動:
一,容易導致骨折斷端腫脹,疼痛情況加重。
二,容易導致骨折斷端移位,后期引發骨折斷端畸形愈合,甚至不愈合的情況,將嚴重影響肢體部位的功能。而在骨折斷端有骨痂生長以后,骨折斷端才會相對穩定,才能夠承受一定的身體重量,這時候才可以逐漸的行骨折肢體部位受力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