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易激綜合征屬于腸道的功能性疾病,診斷需要根據患者的臨床表現和特征,并且應該排除器質性疾病,在診斷過程中要強調腹痛和腹部不適與排便的關系,體現腸易激綜合征,作為一個特定的癥候群有別于其他腸道功能性疾病。
腸易激綜合征具有慢性,反復發作的特點,并且常與其它功能性胃腸病共存,診斷以后也要注意隨訪,這有助于正確診斷和發現隱匿的器質性疾病,對于沒有癥狀年輕患者通常根據典型的病史和臨床表現做出初步診斷。
診斷較明確的患者可以先試著給予診斷性治療,并且要進一步觀察,分別要在治療的第六周和第十二周進行復查,評估療效以及是否有新發的癥狀,并且按照需要給予進一步的診斷性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