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后經手術行內固定治療,一般在一年到一年半左右,建議取出內固定物也就是鋼釘及鋼板。如不取,對于年齡較輕的病人是不利的因素更多一些,比如像在中老年以后,由于鋼板的應力作用會造成局部的骨質疏松,容易出現意外性的骨折,也就是局部鋼板下的已愈合的骨質強度不夠。
此外還包括鋼板鋼釘的疲勞性斷裂,經過一年以后甚至幾年,那么鋼板持續性的應力容易造成鋼板斷裂。此外還容易造成拔釘,也就說由于我們肢體需要不斷的運動,持續性的微動,會造成局部的鋼釘退釘的情況,造成局部皮下出現相應的畸形,鋼板的支出和鋼釘的支出造成皮膚的損傷,那么因此我們建議取出鋼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