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期如果有條件的情況下,建議每一個孕婦都做糖篩,這里所說的糖篩是指糖尿病篩查,孕婦的糖尿病篩查應該在幾個月做?對于絕大部分的普通女性來說,孕期糖尿病篩查主要在懷孕六個月,也就是24周左右開始做。
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如果在早孕期做糖篩,由于早孕期母體對于糖分的需求量比較高,會造成生理性的血糖降低,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做糖篩可能會掩蓋孕婦的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因此建議普通孕婦在懷孕六個月左右做糖尿病篩查。但是一些特殊的情況需要在早孕期一開始就做糖尿病篩查,主要包括的情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家族有糖尿病病史或者孕婦本人之前生育過糖尿病的孩子。
第二、在懷孕之前出現糖耐量的受損。
這兩種情況應該在懷孕早期就做糖尿病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