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意義上所講的羊癲瘋,即是臨床上醫學上所講的癲癇情況。傳統上將癲癇的診斷分為三步,首先是明確是否為癲癇,這需要明確癲癇發作的類型和是否為癲癇綜合征,也需要進行明確癲癇的病因,而目前國際上給予的這種癲癇診斷的方案主要以五個層次組成。
第一,發作期的癥狀學,根據標準的描述性術語,對發作時的不同癥狀進行詳盡的描述,也就是有明顯的這種癲癇的典型癥狀。
第二,發作的類型,根據發作的類型,即可以確定癲癇患者的發作情況,如果可能可以明確在大腦的定位。
第三,綜合征,根據已經接受的癲癇綜合征表來進行綜合征的判斷。
第四,病因,如有根據經常合并癲癇比及癲癇綜合征的疾病分類來明確病因,遺傳方面的一些缺陷或者是繼發性癲癇的特殊的病理基礎。
第五,出現損傷的情況,時常也是有用的診斷的附加指標,主要用于關于這種癲癇造成損傷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