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診斷標準:
首先出現典型的臨床癥狀者,即三多一少,表現為多尿、多飲、多食以及體重減輕者。如出現空腹血糖大于7.0毫摩爾每升,或者是餐后兩小時血糖大于11.1毫摩爾每升之一者,就可以診斷糖尿病。
當不符合上述標準,可以進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即ogtt試驗,服糖后兩小時血糖大于11.1毫摩爾每升的,也可以診斷為糖尿病。當患者血糖出現異常,但是達不到糖尿病的診斷標準時,可以表現為糖耐量異常以及空腹葡萄糖受損,所謂糖耐量異常是指ogtt實驗兩小時后血糖水平升高,超過了7.8毫摩爾每升,但是未達到11.1毫摩爾每升的糖尿病診斷標準。而空腹葡萄糖受損指的是空腹血糖升高,也未達到糖尿病的診斷標準,但是在空腹血糖6.1到7.0之間。
糖尿病的診斷誤區有哪些,常見的誤區主要是:
第一,沒有癥狀,就認為自己沒有糖尿病,糖尿病的診斷標準是以血糖值為診斷依據,所以有很多患者早期可以沒有臨床癥狀,但是不能認為自己沒有糖尿病。
第二,以尿糖的陽性多少來診斷糖尿病,這也是不可取的。因為尿糖跟患者的飲食以及腎功能、疾病狀態等多種因素有關。
第三,在診斷糖尿病時,僅僅做空腹血糖或者餐后兩小時血糖或者尿糖,也是不科學的。建議還需要完善胰島素興奮實驗、c肽釋放實驗等,進一步判斷糖尿病的類型以及穩定性,對治療及預后有重要的臨床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