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病人出現了腳趾骨折以后一個月能不能走路的情況,主要看骨折端損傷的情況和周圍軟組織損傷的程度來決定的。如果說病人的腳趾骨折是閉合性的骨折,并且骨折斷端沒有明顯的移位,腳趾腫脹瘀血也不重,這種情況可以采用保守的石膏托或者是支具外固定一個月的治療,在一個月以后就可以撤除外固定,逐漸的下地輕負重的走路,這種情況一個月是可以走路的。
而如果說病人的腳趾部位的骨折是開放性的骨折,并且骨折斷端有明顯的移位,導致了明顯的軟組織損傷,這種情況需要行手術內固定的治療,而內固定需要一個半月才可以拔除。所以說,這種病人在一個月時是不可以下地走路的,而下地走路就需要一個半月的時間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