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冠心病的患者只有在一定程度的情況下才可以病退。
對于高血壓患者要明確,是否有靶器官的損傷,比如心腦血管疾病,尤其是腦血管疾病,已經導致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這種情況是可以辦理病退的。
對于心臟性疾病,只要滿足以下情況也是可以辦理病退的:
第一、是心功能長期在三級以上,左室射血分數要小于等于50%。
第二、是有惡性的室性的心動過速而且治療效果并不好,這種情況下就是可以辦理病退。
但是辦理病退的前提要符合以下條件的:
第一、是養老保險,繳費原則上要滿15周年;一般類疾病住院出院后滿一年。
第二、對于惡性腫瘤,尿毒癥,肢體癱瘓等等這些嚴重性疾病,在出院后,醫療期滿就可以辦理。
第三、精神類疾病在出院后滿五年,而且有五年內系統治療的診斷記錄,這些就都可以辦理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