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病人出現了股骨骨折的情況,主要是根據骨折移位的情況和對周圍軟組織損傷的情況來決定的。如果說病人的股骨部位的骨折是裂紋性的骨折,或者是骨折端移位,沒有超過股骨橫斷面的三分之一,這種情況可以采用保守的石膏托或者是支架、支具的固定來限制股骨部位的活動,從而給骨折愈合創造修復的條件。一般固定兩個半月以后,就可以拄拐逐漸的下地輕負重的活動。
而如果病人的股骨骨折,骨折端有明顯的移位,特別是對于螺旋型或者是斜型的骨折移位的情況,以及骨折部位有明顯的軟組織損傷,特別是開放性的骨折,這種情況就需要行手術的治療,來復位骨折端,并且應用內固定限制骨折部位的活動,從而給骨折恢復創造修復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