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問題所詢問的具體情況分析,由于外傷因素引起了腳趾骨折后,一般至少需要三個月時間才能逐漸的下地負重行走,所以骨折后兩個半月下地還過早了一些。腳趾骨折后需要及時地前往醫院的骨科就診治療,通常需要進行石膏或者小夾板固定等保守治療方法,或做手術治療,促進并且等待腳趾骨折愈合。
通常情況下腳趾的骨折處完全愈合的時間需要半年到九個月時間左右,骨折以后需要定期的前往醫院的骨科門診復查,通過復查X片判斷骨折的愈合情況,然后確定腳趾下地負重行動的時間,以及進行奔跑、跳躍等劇烈活動的時間。
如果過早的負重或者劇烈運動會引起骨折處的移位,再發骨折,甚至出現骨折不愈合等比較嚴重的情況。所以建議一定要根據自身的恢復情況,定期前往醫院復診,然后聽從骨科醫生的康復治療意見,安排日常活動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