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蝶呤開始的口服劑量為每周7.5毫克,以后每周逐漸增加,最高可達每周30毫克。如果胃腸道吸收困難,或者不能耐受,口服劑量也可以每周肌肉注射。
如果存在胃腸道反應,也可以將口服劑量分為兩次,間隔12-36小時。老年人和腎功能不全者,應減少劑量,療效多在治療的第三周至第八周出現。
治療時,建議同時補充葉酸,可以減少不良反應而不影響療效。治療開始之前應全面檢測血常規、肝腎功能和病毒性肝炎指標,治療過程中應每四到八周復查一次,妊娠和哺乳期婦女禁止使用。
甲氨蝶呤開始的口服劑量為每周7.5毫克,以后每周逐漸增加,最高可達每周30毫克。如果胃腸道吸收困難,或者不能耐受,口服劑量也可以每周肌肉注射。
如果存在胃腸道反應,也可以將口服劑量分為兩次,間隔12-36小時。老年人和腎功能不全者,應減少劑量,療效多在治療的第三周至第八周出現。
治療時,建議同時補充葉酸,可以減少不良反應而不影響療效。治療開始之前應全面檢測血常規、肝腎功能和病毒性肝炎指標,治療過程中應每四到八周復查一次,妊娠和哺乳期婦女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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