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眼部無明顯器質性病變以功能因素為主所引起的遠視力小于等于零點八,并且不能矯正者均列為弱視。通俗的說就是雙眼外觀并無明顯異常,眼科檢查常有屈光不正,散瞳驗光配戴合適的眼鏡,矯正后視力仍然不能達到正常,這樣的眼睛稱為弱視眼。
嬰兒出生時眼球、大腦均未發育完善,視力很差,新生兒僅對強光刺激有反應,出生后早期視覺系統迅速發育,一歲時幼兒的視力幾乎接近成人,如果在這一階段雙眼和單眼受到不良因素的影響和干擾,導致視覺系統得不到正常的刺激視覺通路的發育受到影響就可能產生弱視。
弱視是幼兒期的眼睛,十歲前是治療弱視的最佳時期,最遲不超過12歲,12歲以后的弱視治療基本沒有效果,因此預防弱視的發生顯然比在弱視發生后再去治療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