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腎功能衰竭的病人在用藥調整的時候必須根據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考慮:
一,應用的藥物是否是經過腎臟代謝或者是排出。
二,透析對應用該種藥物的清除能力。
三,腎臟功能的狀況。
四,藥物的腎毒性大小。
總而言之盛衰的時候對于主要經過腎臟排泄或者是代謝的藥物要根據藥物的清除率而調整,以盡可能的維持血中的有效濃度。
一般臨床上有兩種減量的方法包括:
一,用藥的每次劑量不變,但是要延長用藥的時間間隔。
二,用藥的時間間隔不變,但是要減少每次用藥的劑量,如果是血液透析或者是腹膜透析的患者,某些藥物可以通過透析膜從透析液當中丟失,從而使藥物在血中達不到有效的濃度,所以需要在透析以后再給藥或者是適當的追加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