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在懷孕24到28周。要做糖耐量檢查,如糖耐量28周以后首次就診也要行其他那樣檢查。檢查的一般是口服75克糖,就是用300毫升的溫開水稀釋過以后,在五分鐘之內喝完。一般的口服糖水是這種服法。一般糖耐量的檢查的標準,是空腹的時候抽血糖,然后的服75g糖以后一小時,兩小時分別查血糖。
一般正常,空腹的血糖的數值正常值低于5.0毫摩爾每升,口服糖一小時血糖的數值是10.0毫摩爾。口服糖水兩小時的血糖的數值是正常的數值是小于8.5毫摩爾每升,任何一點的血糖的值達到或超過以上的標準就可以診斷妊娠期的糖尿病。對于具有糖尿病的高危的因素或者是醫療資源缺乏的地區,建議就是妊娠28周,首先要檢查就是空腹血糖,如果空血糖大于等于5.1就可以診斷為腎性糖尿病,就沒有必要再做75克的糖耐量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