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不是固定不變的,需要根據每個人的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早孕期也就是3個月以內,首先,要超聲波檢查看是否宮內懷孕;在11周到12周左右需要做一次NT檢查;在24周左右還需要做一次大排畸;在足月前,還需要具體的檢查看看胎兒的具體情況,比如說先露、高低等等;也就是說整個孕期最少應該做4次以上的b超。
至于具體需要做多少次,還需要根據孕期的其他情況,比如說有時候覺得胎動不正常或者說沒有感覺到正常的生長發育,都需要增加檢查次數的。但是一般產前檢查的時間是懷孕前、早期3個月檢查一次,然后妊娠20周、24周、28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都分別要進行產前檢查,最少要檢查9次。高危孕婦應該酌情增加產前檢查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