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無論在生理方面或是在社會參與方面都是弱勢群體,常被人們認為是社會的負擔,家庭的累贅和兒女的麻煩。因而不被人們所重視和尊重,假如您會受到這種不公正的待遇,一定要自尊、自愛、自強,盡可能消除避免年齡歧視給自己造成的不良影響。
一、自尊。老年人不管自己能否給家庭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也不管是否能給兒女分擔一定的困難與憂愁,都應相信自己活著就是有用的。可以利用自己的特長、自己的閱歷和自己的經驗,繼續為社會做貢獻,為家庭謀福祉和為兒女盡責任。
二、自愛。老年人應先學會珍愛自己。不管自己是否受到歧視或虐待都應冷靜處之,笑著面對一切
三、自強。老年人應自強自立于社會,盡可能不給兒女增添負擔,應增強功能訓練,盡可能保持獨立的生活能力,避免殘疾,健康長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