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心臟病的發病機制比較復雜,至今沒有肯定的答案。但是目前研究表明,本病為遺傳和環境等多方面因素復雜的相互作用結果,其中遺傳的占有一定的原因。一般父母雙方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孩子患病幾率很大,但是并不一定會發生遺傳,導致子女患病。
目前已知的導致患病危險因素,包括懷孕早期的病毒感染、海拔高度、孕期營養缺乏、羊膜病變、胎兒受壓、妊娠早期先兆流產、糖尿病、高血鈣、放射線和細胞毒性藥物在妊娠早期的應用、母親年齡過大等等。先天性患者是可以結婚,但是具體生育就要看患病嚴重程度,臨床上常用心功能分級來判斷心臟功能的強弱,病情輕重。如果屬于非紫紺型病情較輕,心功能一到二級沒有其他并發癥,一般可以耐受妊娠分娩以及產褥期的負擔是可以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