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診斷要有臨床的典型的表現,要有以下的兩項臨床表現;
一,嚴重和多發性出血傾向。
二,不能用原發疾病解釋的微循環障礙和休克。
三,廣泛性皮膚黏膜栓塞,灶性缺血性壞死脫落及潰瘍形成或不明原因的肺腎腦等器官功能衰竭。
四,抗凝治療有效。
只要是這四條之中有兩項以上的臨床表現,就需要考慮,還需要另一個標準,就是存在易導致DIC的基礎疾病,主要是感染,惡性腫瘤、大型手術、創傷或病理產科等。
第三大點實驗室的一些數據要符合下列條件,一,同時有下列三項以上屬于異常,血小板計數、凝血酶原時間、激活的部分凝血酶原時間、凝血酶時間、纖維蛋白水平、第二聚體。第二句是疑難和特殊病例要進行特殊的檢查。總結為三點,一基礎疾病,二臨床表現,三化驗室的檢查,三者結合起來才能去診斷這個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