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起始劑量一毫克每公斤體重每天,大劑量不超過八十毫克每天,約76%的患者在治療八周內達到完全緩解,最長可以觀察到十六周,之后每兩至四周減少原使用量的10%,15mg/d以下時減量應當更加緩慢,減少復發。
對于糖皮質激素依賴和反復復發的患者可加用環磷酰胺,每公斤體重每天兩毫克聯合治療十二至十六周,若該治療不能維持患者長期緩解和對于糖皮質激素使用禁忌和糖皮質激素抵抗的患者可以使用環孢素治療,起始劑量是3-5毫克每公斤體重每天,濃度在一百至二百ng/ml四至六個月以后如果出現部分緩解和完全緩解則開始緩慢減量,一至兩個月減0.5毫克每公斤體重每天療程至少一年,也可以小劑量1-1.5毫克每公斤體重每天長期維持,如果無效應當停用環孢素,重復腎活檢檢查以后考慮他克莫司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