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IGA腎病患者病情相對較重,需要應用激素治療。比如經ACEI或ARB類藥物治療尿蛋白持續超過1.0g/d的患者,建議應用激素治療六到八個月。起始需要應用醋酸潑尼松40mg/d或者甲潑尼龍32mg/d,并在兩個月內減至20mg/d或16mg/d,并且緩慢減量半年內逐漸停藥。
對于進展性IGA腎病,并且病理結果為活動性病變為主的患者,要應用激素聯合環磷酰安等藥物治療。此時醋酸潑尼松的使用劑量為40mg/d或者甲潑尼龍32mg/d,但此時激素用藥時間較長,需要在兩年內逐漸減量至10mg/d或8m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