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二氮卓類用于妊娠期是有爭論的,爭論的原因就是苯二氮卓類它的致畸性。
正常的發育顯示在妊娠的頭三個月為發生口裂,在人生的10周的時候,完全封閉口裂,正常人口裂發生風險是萬分之六,其次那是苯二氮卓類用于精神正常孕婦,因為它的安全性存在問題,所以說應用也是受到限制。
發現了暴露于苯二氮卓類藥物并不明顯的增加出生缺陷的風險。因此,主張小劑量的應用于妊娠期父女,但是僅限于控制急性期焦慮癥狀,短期用藥。避開妊娠的頭三個月,特別是人生的5-9周不要用,所有的苯二氮卓類的藥物之中,地西泮和阿普唑侖可能是致畸風險比較高的。但是,仍然有待于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