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高血壓建議先治療高血壓,等血壓穩定之后再考慮懷孕的問題,否則容易造成妊娠高血壓綜合癥。
妊娠高血壓綜合癥指的是是懷孕二十周以后出現的高血壓、蛋白尿、水腫的綜合癥,懷孕過程中容易產生各種并發癥,比如腦出血、急性心力衰竭、胎盤早期剝離和急性腎功能衰竭,嚴重的直接危及到母子的生命。
建議要考慮到血壓平穩之后在醫生的指導下選擇是否能夠要孩子,而且也要看血壓高到什么程度。對于高血壓的診斷是,休息十五分鐘以上三次以上非同日測得的血壓大于等于140到90毫米汞柱之間,即可以確診為高血壓,高血壓需要長期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