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藥物引起的肝損害,可分為急性肝損害和慢性肝損害,急性肝損害,通常發生于化療結束后一到兩周,一般不嚴重,表現為肝酶升高,膽紅素升高,有時伴有黃疸,治療主要包括停化療或推遲化療,給予保肝藥物,予以降酶藥物,也可以給予極化液進行治療,治療后一周復查肝酶水平,正常即可以恢復化療。
慢性肝損害,通常發生于化療結束后,或接受長期多療程的化療后,表現為肝酶長期升高一般不會太高,b超只系會發現肝臟回聲不均,常有多個大小不等的囊腫,彩超和ct會有助于診斷,需要長期給予保肝治療,定期復查肝功能,隨診中通常會發現伴有脂肪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