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突膠質細胞瘤仍以手術治療為主,腫瘤不能全切除者可輔以放射治療和化療,手術操作時對于邊界清楚,甚至有假包膜的腫瘤應做到全切。
對于浸潤廣泛已累及重要結構者,則應該在保留功能的前提下盡可能多的切除腫瘤,并做充分的腦內外減壓。
對復發的腫瘤,在患者一般情況允許時應爭取再次手術,術后輔以放射治療,少突膠質細胞瘤對放射治療中度敏感。過去觀點認為腫瘤全切者輔以放化療可延長腫瘤的復發時間,腫瘤不能全切者放化療則可延長患者的生存時間,對復發腫瘤而再次手術比較困難者,則可考慮再次放射治療。近年來大多數的臨床研究顯示,放射治療并不能有效的延長患者的生存期,尤其是部分切除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