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眼壓癥并不意味著將來一定會發展為開角型青光眼,但是高眼壓癥中確實有一少部分人,隨著時間的推移發展為青光眼。
有人觀察五到十年,其發生率約為10%,對高眼壓癥是否需要治療,大多數人主張以定期仔細的追蹤觀察為主。如有人主張眼壓高于20毫米汞柱者,每半年觀察一次,眼壓高于30毫米汞柱者,每三到四個月觀察一次,重點觀察是視神經乳頭和視野,若發現早期視神經損害,立即開始積極治療。
也有人認為,所有高眼壓都是開角型青光眼,都應該治療,學者提出應該從眼壓升高程度和若干可能造成視野缺損的危險兩個方面來決定是否治療。
一,對無視野缺損危險因素的高眼壓,如果眼壓低于30毫米汞柱,則不需要治療,但必須每年兩次隨訪,和眼壓高于30毫米汞柱,則實施治療,先局部的用低濃度的藥物治療,每三到六個月,復查眼底、眼壓、視野等。
二,對有視野缺損危險因素的高眼壓癥,只要眼壓是21毫米汞柱,就需要治療,并定期三個月復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