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較腹膜透析效能高,充分性好,患者接受醫療監測的機會多,蛋白質丟失少,無需自己操作,適合有眼病變和失明的患者。有報道說,糖尿病患者由于嚴重的供血不足,導致肢體壞疽而需要截肢者,血液透析比腹膜透析要少得多。
血液透析有以下的缺點:
第一,由于全身血管病變,建立內瘺常有困難,動靜脈瘺的壽命比較短,并發癥多。
第二,糖尿病腎病患者常伴發有冠心病以及心肌代謝紊亂的病變,加上自主神經病變,患者心血管系統穩定性差,心律失常發生率比較高,血液透析中易發生低血壓。
第三,糖尿病腎病導致的尿毒癥患者,由于攝入少,腎衰竭時胰島素半衰期長,而作用增強,但是血液透析的透析液中不含有葡萄糖,因此血液透析后發生低血糖的幾率比較大。
第四,糖尿病腎病無尿或少尿者行血液透析,高鉀血癥發生率較其他腎病患者為高,尤其是正在使用ACEI類降壓藥物的患者。
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的存活率是存在不同的,但是不同地區的報道結果是很不一致的,可以反映人為的選擇和并發癥的干擾,因此糖尿病腎病導致的尿毒癥,要采用哪一種透析方式沒有定論,多數患者傾向于采用腹膜透析,因為它對于保持殘存的腎功能可能有好處。但是臨床醫生需要根據患者的疾病情況,生活方式以及當地的醫療條件等,具體情況進行分析,選擇合適的透析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