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以后有三大處理原則,分別是復位、固定和功能鍛煉。
復位是首要原則,就是骨折或者脫位以后要進行手法或者切開復位。復位的標準一般有解剖復位和功能復位這兩個標準,解剖復位就是要把位置復到跟原來一模一樣,這一般適合于關節內移位性骨折。功能復位就是復位以后位置達不到原來一模一樣,但是對以后的功能影響不大,像手腕處橈骨遠端關節外骨折,達到功能復位即可。
然后復位以后為了讓骨骼的順利愈合,還需要進行穩定、妥當的固定。穩定、妥當的固定分為外固定和內固定。外固定就是常見的石膏和夾板,內固定常用的有克氏針,鋼板和髓內釘等。固定時間一般至少需要六周到八周,如果愈合比較慢的,可能在三四個月以后,內固定像鋼板一般是一年到一年半,或者更久才能拆除。
功能鍛煉是骨折后期必須要進行的,功能鍛煉就是對關節的活動度和肌肉的力量進行鍛煉,然后恢復原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