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是心血管疾病的主要癥狀之一,各種心臟疾病都可能伴有心律失常的發生,如冠心病、心肌缺血、風濕性心臟病、高血壓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炎、原發性或繼發性心肌病、心臟傳導系統疾病、肺源性心臟病等。
心血管疾病由于造成了心肌細胞供血供氧異常,影響了心臟血液動力學,導致了心肌局部壞死或者心臟結構的改變,破壞了心臟功能,而引起心臟的頻率和節律異常。
一般來說,心臟病越嚴重,引發的心律失常就越嚴重,而且不易控制。全身性因素也可引發心律失常,如各種感染性疾病、中毒、電解質紊亂、酸堿平衡失調、藥物毒副作用等。一般來說,如果全身性因素并未對心臟造成嚴重的永久性損害,待全身性因素被糾正,患者的心律失常可以得到控制。
心臟以外的其他器官發生功能性或器質性改變時,也可以誘發心律失常,例如,甲亢的患者會出現快速性心律失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