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意義上皮膚癌主要是兩種,一是皮膚基底細胞癌,還有一個是皮膚鱗癌,這兩種占所有皮膚癌的可能95%以上,對于這兩種皮膚癌,基底細胞癌惡性程度比較低,發生遠處轉移的機率比較低,一般通過手術根治效果很好,術后一般不會復發。
皮膚鱗癌可能相對惡性程度高一些,容易發生區域淋巴結轉移,但是也可以通過手術根治,術后配合放療,五年生存率基本上可以達到90%。經過正規治療超過五年或者更長時間,比如十年沒有復發很多。一般在臨床上超過五到十年沒有復發,也就可以說達到了臨床治愈。當然如果轉移性的皮膚鱗癌,發現的時候就有遠處轉移,效果就不好了,可能三年的生存率在50%左右,所以一定要早發現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