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動脈炎的患者,如果想要妊娠,一定要在病情控制穩定之后半年以上,停用一些免疫制劑半年以上再考慮開始準備懷孕,而且患者在懷孕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病情的復發。
患者在懷孕期間,要比平時更加要增加到門診就診的頻率,比如每個月或者是每半個月就要到門診去復診,因為患者在懷孕期間可能服用的藥物比較少,僅僅能服用一些激素或者是對胎兒沒有影響的一些免疫抑制劑來治療,在加上懷孕本身就可以引起病情的復發。
所以患者在懷孕期間一定要注意嚴密監測病情變化,如果病情沒有太大的波動,可以安全到胎兒出生,如果出現病情的急劇進展必要的時候要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