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病的治療臨床上可根據癲癇發作的類型選用抗癲癇藥物進行治療。癲癇的治療可分為控制發作,病因治療,外科治療,一般衛生及預防五個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控制發作。
目前以藥物治療為主,臨床上可根據癲癇發作類型選用抗癲癇藥物,一旦找到可以完全控制發作的藥物和劑量,就應不間斷的應用,一般應用于發作完全控制后,如無不良反應再繼續服用三到五年方可考慮停藥。
目前多主張用一種藥物,確認單藥治療失敗后,方可加用第二種藥物。如失神發作或陣攣作無法用單藥控制者,可合用乙琥胺和丙戊酸鈉,或西醫加用苯二氮類可有效。對混合型癲癇可以根據發作類型聯合用藥,但以不超過三種藥物為宜。
用藥以從小劑量開始然后逐漸增加,以既能控制發作又不產生毒性反應的最小有效劑量為宜,換藥宜采取,加用新藥及遞減舊藥的原則,不能驟然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