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盡量單藥治療,兩種或兩種以上抗癲癇藥物聯合使用易導致慢性中毒,中毒后發作加頻,目前多主張用一種藥物,只有當排除選藥有誤、劑量不足、服藥不規則等因素,而確認為單藥治療失敗后,方可加用的二種藥物。聯合指征用藥,難治性癲癇患者使用多種單藥治療方案無效;患者有多種發作類型,可根據發作類型聯合用藥。
二、個體化治療,由于癲癇患者個體化差異較大,有的在較低血藥濃度就已經有效,有的在治療濃度內即出現了明顯的毒性反應,因此用藥需采取個體化原則,臨床注意監控療效,即藥物毒副作用,即使調整劑量以達到最佳療效和避免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