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當患兒的體溫超過38攝氏度時才考慮使用退燒藥物治療,更關鍵的指標是患兒的精神狀態,如果患兒精神狀態好,能吃能睡,就可以先使用物理降溫的方式給寶寶降溫,如果精神狀態不好,最好及早服用退熱藥物或者就醫處理。
寶寶使用退熱藥的注意事項有以下幾點:
一、一般發燒不需要用藥,堅持使用物理降溫方法。
二、三個月以內的寶寶發燒最好直接就診,按醫囑服藥。三個月到六個月的可以選擇撲熱息痛類,六個月以上的,撲熱息痛和布洛芬類都可以選擇。
三、即便在國外,不同國家不同性格的大夫會根據自己的偏好,優先使用布洛芬或者撲熱息痛,兩者沒有絕對的高低好壞之分,但是如果寶寶有哮喘或者其它慢性病,需要提前向醫生告知。
四、保證寶寶不要脫水,尤其是服用布洛芬藥物后要多飲水。
五、注意藥物服用上限,包括間隔時間和每次服用量堅決不能超標。
六、如果在間隔時間不到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兩種藥物間隔輪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