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維持有效循環。應進行全面的心血管系統及相關因素的評價,仔細尋找引起心臟驟停的原因,尤其是否有急性心肌梗死發生,及電解質紊亂存在,并做及時處理。如果患者血流動力學狀態不穩定,則需要評估全身循環血容量狀況和心肺功能。危重患者長期放置肺動脈漂浮導管進行有創血流動力學監測,為保證血壓心臟指數和全身灌注,并使用血管活性藥、正性肌力藥和增強心肌收縮力等。
二,維持呼吸。自主循環恢復后患者可有不同程度的呼吸系統功能障礙,一些患者可能仍需要機械通氣和吸氧治療。
三,防止腦缺氧和腦水腫,亦稱腦復蘇,腦復蘇是心肺復蘇最后成功的關鍵。在缺氧狀態下腦血流的自主調節功能喪失,腦血流的維持主要依賴腦灌注壓。任何導致顱內壓升高或體循環平均動脈壓降低的因素均可減低腦灌注壓,從而進一步減少腦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