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屑病關節炎患者在病情活動期是不建議生育的,因為病情活動期的時候,患者體內存在免疫功能的紊亂、血沉球蛋白等可以明顯的升高,這些對胎兒以及孕婦都有很大的影響,可以導致病情的突然加重或者導致胎兒的流產早產。
另外銀屑病關節炎患者在急性期常常需要服用非甾體類抗炎藥以及抗風濕藥等,這些藥物對胎兒有明顯的影響,可以出現胎兒的畸形。
所以銀屑病關節炎患者在病情緩解以后才可以考慮生育,至少要在病情穩定一年以上,免疫抑制劑停用半年以上以后,才可以考慮在醫生的監測下懷孕妊娠,在妊娠期間要嚴格的監測病情的變化,以免出現病情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