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精神分裂癥患者復發預防終生服藥的問題,目前臨床上采用一些原則,如果精神癥狀已經消除,在臨床使用原則上就使用最小的有效抗精神病藥物的維持劑量,預防患者疾病復發來保持最佳的狀態。
急性期如果有效的及時的治療精神癥狀能夠完全的康復緩解,并沒有情緒波動的這樣的患者建議服用維持劑量的藥物連續一到兩年。如果精神分裂癥患者的病情是反復波動的,而且發作已經兩次的,這樣的患者建議服藥三到五年。對于長久治療不孕或者是發作在三次以上的患者建議是長期的服用,最好還需要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配合用藥。
針對精神分裂癥患者復發預防終生服藥的問題,目前臨床上采用一些原則,如果精神癥狀已經消除,在臨床使用原則上就使用最小的有效抗精神病藥物的維持劑量,預防患者疾病復發來保持最佳的狀態。
急性期如果有效的及時的治療精神癥狀能夠完全的康復緩解,并沒有情緒波動的這樣的患者建議服用維持劑量的藥物連續一到兩年。如果精神分裂癥患者的病情是反復波動的,而且發作已經兩次的,這樣的患者建議服藥三到五年。對于長久治療不孕或者是發作在三次以上的患者建議是長期的服用,最好還需要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配合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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