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及十二指腸潰瘍的主要臨床表現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上腹部疼痛,疼痛可為鈍痛、灼痛、脹痛或劇痛,也可表現為僅在饑餓的時候隱痛不適,典型者表現為輕度或者是中度劍突下持續性的疼痛,可被制制酸劑或者是進食緩解。
第二,疼痛呈節律性,臨床上原有三分之二的疼痛呈節律性,早餐后一到3小時開始出現上腹痛,如不服藥或進食,則要持續至午餐后才緩解,食后24小時又痛,也需進餐來緩解,約半數患者有午夜痛,病人常可痛醒,節律性頭痛大多持續幾周,隨著緩解輸液可反復的發生。
胃十二指腸潰瘍發病了有以下特點。
第一,慢性過程反復發作,病史可達幾年甚至是幾十年。
第二,發作呈周期性與緩解其相互交替。
第三,發作有季節性,多在秋冬和冬春之季發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