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高血壓藥物應用有基本原則,具體如下:
一、小劑量給藥。藥物均有副作用,初始用藥小劑量給藥,以免藥物出現不良反應。
二、選擇長效制劑。每日給藥一次的患者,首選可維持24小時降壓穩定藥物。
三、聯合用藥。血壓大于一百六十、一百毫米汞柱或高危患者應選擇小劑量聯合用藥,避免出現不良反應,如β受體類藥心率減慢者、心率六十次患者禁止使用,患者血壓低禁止使用利尿劑,腎功能不全者禁止使用acei類降壓藥,踝關節水腫者禁止使用鈣離子拮抗劑。
四、個體化差異。每位患者基本疾病或情況均不同,應注意個體化原則,如糖尿病患者應首先用acei類降壓藥,心動過速患者可選β受體類藥物,老年患者首選鈣離子拮抗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