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育齡期的iga腎病患者來說能不能懷孕,取決于多種條件不能一概而論,能夠允許妊娠懷孕的條件。1.因為血壓正常,2.腎功能正常,3.病情穩定,4.腎活檢病理類型屬于輕微病變,沒有明顯的腎小管間質病變和血管病變。
如果具備以上各條件越多,妊娠后母親和胎兒的安全性,成功懷孕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當然應該強調,即使上述條件都具備,懷孕以后有可能會加重,故妊娠后應每隔兩周復查一次,32周以后每周一次監護。
監護的內容包括尿常規,血壓,腎功能和胎兒的情況,如有蛋白尿的出現和加重,血壓的升高都應當臥床休息,單純蛋白尿增加伴或不伴有血壓升高和腎功能損害,不是終止妊娠的指征。如果發現有腎功能下降,首先要注意有無可利因素,比如是否有尿路感染,不可逆的腎功能下降才是終止妊娠的指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