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證重調氣,積證重活血。聚證病在氣分,以疏肝調理、行氣消散為基本治則,重在調氣;積證病在血分,以活血化瘀、軟堅散結為基本治則,重在活血。
要注意區分不同階段,掌握攻補分寸。積證初期,積塊不大,軟而不堅,正氣尚可,治療以攻邪為主,予以行氣活血、軟堅消積;中期積塊漸大,質漸堅硬,而正氣漸傷,邪盛正虛,治宜攻補兼施;末期積塊堅硬,形瘦神疲,正氣傷殘,治宜扶正培本為主,酌加理氣、化瘀、消積之晶,切忌攻伐太過。
在積癥的治療中,應注意處理好攻法與補法的關系,正如《景岳全書·積聚》所說:“治積之要,在知攻補之宜,而攻補之宜。當于孰緩孰急中辨之。”在治療中應注意“治實當顧虛”,“補虛勿忘實”,可根據具體情況,或先攻后補,或先補后攻,或寓補于攻,或寓攻于補。